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附設基隆市私立亨利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14日(本園依據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依照基隆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101年10月5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10180047B號令發布
102年5月10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20158121B號令修正發布

108年4月30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80218302B號令修正發布

一、 幼兒中途入園,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收費:
1. 學費、雜費:公私立幼兒園幼兒中途入園者,費用以就讀當日起算,按比例收費。
2. 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等設置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3. 其他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以月為收費期間者,自 入園當月收取費用,其未滿一個月部分,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

二、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 學費、雜費:
a.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b.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c.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 一。
d.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三、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不含假日)者,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計算退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以次數 計費之課後 延托費得準用之。

四、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六日(含例假日)以上,應於扣除週六、日後,按實際放假日數比例計算退還停課週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代辦費項目,且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

請假及繳費注意事項:
1.幼生因病假或特別事故,未能來園上課,請事先通知園方請假。
2.為顧及幼兒安全及不影響幼兒上課,家長來電與老師溝通時間如下:
 中午12:00 ~ 14:00下午16:30後。
3.本園每月月底會發次月月費繳款單,每月15日以前請至收費代辦機構繳交月費,並將繳費證明收據繳回本園。
4.學期結束前一個月,為統計孩子就讀人數,學校將預收下學期學費(註冊費)。

大 班

中小班

幼幼班

學費

15000

學費

17000

學費

18000

月 費

活動費

1400

月 費

活動費

1400

活動費

1500

材料費

1300

材料費

1400

材料費

1500

點心費

900

點心費

900

點心費

900

午餐費

1100

午餐費

1100

午餐費

1100

雜費

1800

雜費

2000

雜費

2500

月費合計

6500

月費合計

6800

月費合計

7500

交通費

單趟600
雙趟1200

交通費

單趟600
雙趟1200

交通費

單趟600
雙趟1200

學費減免規定
減免對象:教職員工、兄弟姊妹。
教職員工:每學期學費減免50%
兄弟姊妹每學期學費減免1000元